纽斯频通讯社首尔9月16日电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6日就韩国政府起诉朝鲜损害赔偿一案作出判决,判定被告向韩国政府支付约446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2.18亿元)赔偿金及迟延利息。案件涉及2020年6月朝鲜单方面炸毁位于开城工业园区的南北联络办公室。

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46庭当天上午判决韩国政府胜诉,判朝鲜向韩国政府支付446亿韩元及相应迟延利息,诉讼费用由朝鲜承担。
由于本案整个审理过程均通过公告送达方式进行,法院当天没有说明判决的具体理由。
南北联络办公室根据2018年双方领导人4月27日达成的板门店宣言,于同年9月14日在开城工业园区正式设立。2020年6月16日,朝鲜以不满韩国脱北者团体向朝鲜散发传单为由,炸毁办公室大楼。
韩国政府于2023年6月提起损害赔偿诉讼。韩国政府认为,虽然联络办公室在园区土地归朝鲜所有,但韩国政府以税收资金投入约180亿韩元用于建设该建筑,因此朝鲜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不过,目前韩国方面缺乏强制朝鲜履行损害赔偿义务的实际手段。因此,有声音指出,朝鲜不会实际支付此次判决确定的赔偿金。(完)
韩国纽斯频(NEWSPIM·뉴스핌)通讯社












